剛開始讀完這本書,我覺得對我來說最大的衝擊是價值觀上的省思,因為人總是很容易在潛意識下用某些特定歧視的眼光來對少數群體下判斷,而這些主觀性的歧視,就是對自由主義很大的矛盾和挑戰,雖然這部分主要都是在講原住民族的少數權利,但或許是因為讀社工系的緣故,我覺得這部分也能類推到身心障礙人士身上,有時候人都常因自以為是的見解,而輕易對別人貼上標籤,或者是因身為多數而將對少數群體的幫助,視為一種施捨和上對下的憐憫,但那其實都只是變相的民族優越感,反而更會為少數群體帶來壓迫。

 

    此外,也可以將這本書的內容,套用到現今台灣對於原住民族的體制和規範,以及目前台灣正面臨的原住民族語言流失和外籍人士大量來台所延伸的語言問題,甚至更因此而引伸出新台灣之子,發展遲緩障礙等議題,主要緣由還是出自於因為外籍配偶語言和台灣本土語言相互矛盾的結果,雖然我們本來就沒有要幫外籍人士傳承語言的使命,但可因此看出「語言」是個影響層面廣泛的大權利。     

  

    在此書中,先將「少數群體」區分為「少數民族」與「外來移民」。「少數民族」指那些因征服、殖民、或割讓而非自願的被併入到新政治體制中的族群,以台灣為例,就像是原住民、客家人等;而「外來移民」則指自願選擇到新移居國家開始新生活的人,就像是外籍勞工或外籍配偶。雖然有某些學者提出,這樣的分類擴大了「少數民族」與「外來移民」的差異性,但我推想了一下金里卡的本意,我想他如此區分應該還是具有其實質意義的。就像書中金里卡對少數民族的定義來看,我國的原住民、客家人,和台灣的官方語言「華語」相較之下,似頗符合少數民族的定義,但從實證性的觀點,儘管法律體系加強保護了原住民族的語言發展,但這也可看出這些法律訂定的原因,就是出自於現今台灣原住民在文化傳承上不停流逝的大障礙,而延伸出的保護措施。

 

    這也反映出在台灣,閩南族群在目前所享有的資源與地位是遠高於原住民的, 雖然台灣憲法明定的平等權中,針對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認為皆因保障其平等為普世之基本人權原則。因此站在平等權的立場,對於台灣原住民族語言權的爭議,基本上每個人皆因採取尊重的態度,畢竟語言不只是單純只影響人與人間的溝通,現今台灣的考試制度主要多以中文出題,而這就是對少數民族的一種不利,此舉也將使強勢語言更確立其強勢地位,而使少數民族語言使用人數的比例相對下降,首當其衝下所傷害的便是「原住民語」,由於原住民語與華語並未有共通的文字系統,加上在台灣會使用或述說原住民語的人數日益稀少,這更造成許多制度層面的壓迫,雖然我自己是認為在台灣,我們還不需像書中金里卡所言,當弱勢族群在其自治區時,將其母語定為自治區的官方語言,但是協助其推廣和保留,的確可作為我們的義務。

 

    按照金里卡在書中的論點,自由平等主義與右翼自由至上主義的區別在于如何去看待和對待「不平等」這件事,這件事也可推及為長久之平等爭議。自由至上主義者視所有不平等為自由競爭的後果,不需要特別去糾正,但我覺得這是種很自私的想法,自由平等主義者則是提出應區別處境和選擇上的不平等,僅承認是由於選擇而產生的不平等,至於基於自然資質和社會環境等境況產生的不平等,則應透過環境或政治運作加以改進,像原住民族就有其自身的、源於社會結構和歷史話語的劣勢,甚至是早期的婦女亦如此,那麼這種處境上的不平等,就應該藉由分配性正義或補償性正義為理念的制度手段進行改進,那些無視差異表面上價值中立的做法,不過是當權者想藉此作為,合法化其不平等罷了。另外,雖皆同歸屬於多元文化主義支持者的觀點,自由平等主義與社群主義之間也有爭論之處。二者的歧異點在於個人和群體之間的關係,即個人能擁有多大程度上的自由,去質疑和修改群體的習俗和傳統,但二者卻仍有相同一點之共同處,就是反對主流、強勢群體對於較少數民族的壓迫、排斥、漠視甚至剝削少數群體權利的行為。

 

    金里卡也強調每個民族都可以根據自己本身的狀況情境,去挑選不一樣的生存方式,並非全部的民族都必須組成去建立一個保存完全自身文化的獨立國家,倘若一個民族想漸漸地慢慢形成一個正式國家,原先已存在的政權該重新思考的是其民族政策可能有問題,而不是去判定該民族不愛國,畢竟愛國也只是當權政府為鞏固現有主權而創造出的名詞罷了。而許多分歧的各式少數民族在無能力成為獨立國家時,那漫長的建國歲月裡,也不是每個民族都可承受,可勇敢爭取的權力。由於書中作者金里卡是加拿大人,因此他多用加拿大和美國的例子去做對比。他認為齊頭式民族主義並不適合套用於現今政治體系,因為這等同於對各式民族的不公平,合理的民族政策應該是針對各不同的少數族權,提供針對性的援助和指南。

 

    作者認為看似公正、公平的民族政策,事實上是當權政府以自身為多數的優勢去對弱小民族造成迫害。每個人都有選擇居住或遷徙的自由權利,但當權政府常移入更多外來人口,以人數上的優勢去打壓原本生存地的居民,就像是當年台灣在施琅進建言,被納進中國版圖時,隨著越來越多漢人渡海來台,那些漢人們便是以自身人數上的優勢,將許多原先居住於台灣平地上的原住民,慢慢逼進山區,以漢民族人數為多數上的優勢,去迫害其實真正才算是本土在台灣早已落地生根的原住民們,說到底當時清朝政府的文化政策只是以多數人的文化去打壓少數民族,將少數民族文化滅絕,甚至用許多卑鄙的拐騙方式,巧取原住民的土地和財產,使當時許多原住民為了生存,逼不得宜也只好放棄自身文化,去效法漢人的文字和語言,這也才造成了現今大多數原住民文化徹底消失的悲歌。

 

    以書中對於少數民族的抗爭去類推,之前台灣原住民族在爭取正名運動,以及台灣原住名從原先的九族擴展到現今的十二族,也是原住民族們為了保全屬於自己的文化,避免自身固有文化,被大環境同化、隱沒,甚至於淘汰,幸好台灣政府後期也開始重視提倡原住民傳統文化,不論是口創文學、祭典或者是原住民音樂等,不會強勢地以國家利益之名將之消滅,也不會霸道地以暴政去統一台灣各民族,我覺得這是身為台灣人還蠻慶幸之處。 

 

    但是書中作者也表示,從多元文化主義的角度去剖析,當權政府若要針對每一個不同族群,去提供不同方針的服務,在整合每個族群的需要和想要時,必定需要耗費相當大的力氣,雖然在決議中讓每個族群達成共識,真的非常難兩全其美去執行。但我強烈認為不可因為這是項困難的工作,就不願去耗費資源溝通,也不能因為在溝通的過程中會有紛爭,就選擇敷衍或強勢的解決方法去因應,若用蠻橫地手段強行讓民族融合,除了會造成更多不平的憤恨及族群怨念,反而也容易造成某些較偏激的少數民族,不停去挑戰現階段的當權政府,引起更多社會上的動盪及隱憂,反使執政者須耗用更多資源去讓步和妥協,並使其他原先在旁觀望的少數民族,也一起加入造反的行列,雖然並不大能用造反這個名詞去形容他們,因為他們也只是在爭取權益,但許多當權者在執行文化政策時,真的都須從多元的角度去多方考量。

 

    我認為多元文化主義的建構概念,就像書中所說,並非要削弱對自由民主價值觀的尊重和接納,相反的多元文化主義是想將多元文化的政策內涵,融入主流社會的公共機制中,而讓多元文化的概念和政治價值被視為理所當然,並認定移民會接受它們。多元文化政策只是更加詳述政治和社會一體化應如何發生。在自由民主的觀念及語言的限度內,政府必須協助推動及承認,並且具體化地包容我們越來越多的族裔文化多樣性,這些原則本身即蘊涵在多元文化政策的實踐中,並被移民群體理解和接受。這不僅是將族裔文化多樣性和自由民主連結的方法,還是唯一可從理論上得到論證,真正去包容並使自由民主價值觀一致的良策,所幸現今有越來越多的西方民主國家採用這項觀點。

 

    而本書最後所強調對於公民教育上的重點,我也深深覺得這是不可漠視的一環,畢竟少數族群本身力量有限,在推動自治或是更多權利上時,還是需要多數族群的協助及幫忙,廣義來說就像是以前美國黑人和白人的蓄奴之爭,當時如果只靠黑人自身去抗爭白人壓迫性地不人道蓄奴,成效必定有所限制,還有像以前婦女在爭取平權時,若沒有男性一同支持,那推動婦女有投票權這項創舉,或許久久不能過關,因此若真要讓社會能接受多元文化和各種族皆平等的價值觀,必定需要皆由普及性的公民教育,將此價值觀深深植入於一般社會大眾心中。可惜多數的公民教育,推廣的並不單純是針對接受各族群之差異,反而更涉及權威式的批判,甚至是更加強自身的公民地位反而忽視他族,這些相關問題皆需要社會長期性的深思及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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