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的「構成要件」係指純粹客觀描述侵害法益的行為,包含:

 

1.人

 

2.行為:作為與不作為

 

 

3.結果:行為所造成的客觀世界變動。

 

 

4.因果關係:行為與結果之間的連結。架構上可以區分為「條件因果」(含:事實與規範關係)與「相當因果關係」(含:廣義與狹義相當性)。

 

 

5.未遂

 

 

6.其他:行為情狀與客觀處罰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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